记者8月22日从国家发展改革委获悉,该委与国家统计局、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了《关于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方案》)。《方案》提出,到2023年,各行业碳排放统计核算工作稳步开展,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初步建成。

“碳排放统计核算是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重要基础,是制定政策、推动工作、开展考核、谈判履约的重要依据。”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。

“碳排放统计核算是一项复杂而庞大的系统工程,涉及多个层级、多类主体、多种维度。不同对象、不同用途的碳排放核算边界和方法也不同。”上述有关负责同志解释说,为了保证碳排放统计核算工作始终服务“双碳”工作大局,必须用统一的规范在“不同”中实现统计核算体系的指向明确、导向一致、权责清晰、程序规范。

《方案》明确,由国家统计局统一制定全国及省级地区碳排放统计核算方法,明确有关部门和地方对能源活动、工业生产过程、排放因子、电力输入输出等相关基础数据的统计责任,组织开展全国及各省级地区年度碳排放总量核算。

国家有关部门还将组织制修订电力、钢铁、有色、建材、石化、化工、建筑等重点行业碳排放核算方法及相关国家标准,并研究制定重点行业产品的原材料、半成品和成品的碳排放核算方法。同时,还将完善国家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机制。

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同志介绍,为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,《方案》部署了多方面保障措施,包括建立国家温室气体排放因子数据库;加强碳排放统计核算信息化能力建设,加快推进5G、大数据、云计算、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;鼓励高校、科研院所、企事业单位开展碳排放方法学研究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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