8月18日,科技部、发展改革委、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九部门组织编制了《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(2022—2030年)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方案》),提出10项具体行动加强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。
《实施方案》统筹提出支撑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目标的科技创新行动和保障举措,并为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目标做好技术研发储备,为全国科技界以及相关行业、领域、地方和企业开展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工作的开展起到指导作用。
如何实现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?《实施方案》给出10项具体行动,包括: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科技支撑行动,低碳与零碳工业流程再造技术突破行动,建筑交通低碳零碳技术攻关行动,负碳及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减排技术能力提升行动,前沿颠覆性低碳技术创新行动,低碳零碳技术示范行动,碳达峰碳中和管理决策支撑行动,碳达峰碳中和创新项目、基地、人才协同增效行动,绿色低碳科技企业培育与服务行动,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国际合作行动。
为确保《实施方案》贯彻落实,科技部将从3个方面具体推进:一是加强机制保障,建立双碳科技创新部际协调机制和国家碳中和科技专家委员会,持续推进科研体制机制改革,释放创新活力,营造适宜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发展的创新环境;二是加强碳中和技术跟踪监测,重点关注碳中和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投入,通过科技考核评价机制促进技术优选与迭代;三是加强技术成果的产权保护,推进完善国家科技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建设,推动建立低碳技术侵权行为信息记录并纳入全国公共信用共享平台。
此外,《实施方案》就处理发展和减排、整体和局部、长远目标和短期目标、政府和市场关系方面提出,要坚持创新驱动作为发展的第一动力,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,构建低碳零碳负碳技术创新体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