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发布的数据,今年4月,我国汽车产销量分别完成201.2万辆和207万辆,同比分别增长2.3%和2.4%,汽车销量结束了连续21个月的下降。

但是,这并不表示在接下来的时间里,汽车销售数字一定会持续走高。不可否认的是,今年一季度受疫情影响,许多4S店和二手车交易市场并未开门迎客,汽车运输和销售渠道也不畅通,4月疫情好转后出现补偿性的消费是正常的。而这样的消费趋势能否延续,则要看相关产业扶持措施能否真正落地。

汽车产业不是一个完全“关起门来做生意”的产业,其与国际市场、国内其它行业息息相关。

去年我国汽车外销102.4万辆,多为本土车企品牌,受海外疫情影响,国产汽车的出口之路显然受到影响,而国内消费市场是否能够承接“出口转内销”,有待观察。国内出口依赖性企业面临订单下降,大宗消费需求不足,这些都将对商用车辆的销售产生影响。比如,在跨省旅游尚未完全恢复之际,大中型客车的销售数字恐怕不会好看。

还有一点不容忽视,受境外疫情影响,一些国家的汽车原材料和零部件企业停产或减产,也将影响我国汽车的零部件供应,这就需要有关方面及时补齐这一短板。

根据国家发改委等11个部门于今年4月28日向“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,国务院有关部门”下发的《关于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》,各地区、各有关部门要积极主动履职,“积极营造有利于汽车消费的市场环境”。一些地方政府已经有所响应,比如天津市于5月21日印发《天津市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》,新增3.5万个个人购车指标,并进一步加快停车设施建设。

作为大宗商品,汽车与其它商品有所不同,其生产地和实际使用地往往并非一地,而其在使用过程中,会产生一定的社会管理成本,这一成本要由实际使用地承担,但税金收益却很低。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,就有代表表示,汽车购置税和消费税均为国税,而地方仅能收到微乎其微的车船税,其并未从汽车销售中获得收益,却要承担汽车保有量增加后的诸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管理成本。

正因如此,一些地方不仅对刺激汽车消费积极性不强,甚至反而出台汽车消费限制性措施,比如限制指标等,这些与相关部委刺激性消费措施相抵触的限制性措施,不仅对汽车销售市场产生负面影响,并最终传导至生产环节。

汽车工业被称为国家经济发展的引擎,这不仅是因为其上游对接着包括机械、能源等在内的工业类生产,也在于其衍生的金融、旅游等诸多服务业消费。汽车的实际销售和管理使用,最终是在各地进行的,换言之,刺激汽车消费,让汽车消费能够带动诸多行业发展,重在地方落实。

今年也有全国人大代表提出,建议改革车辆购置税,让国家地方按比例共享,并将汽车消费税征收环节从生产后移至销售,在调动地方积极性的同时,也能减少生产企业流动资金占用,促使企业在研发创新环节加大投入。这样的建议,也许能为更好促进汽车消费打开新思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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